砀山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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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25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砀山县人大常委会
时间:
2023-02-26
浏览:
926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至3月2日在市民广场会议中心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有:

一、听取并审议砀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砀山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砀山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书面);

三、审查砀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书面);

四、审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五、听取并审议砀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并审议砀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并审议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事项。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