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号)
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决定任命:
姜伦同志为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孙开斌同志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罗新安同志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