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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砀山县人大“五条建议”助推医疗养老工作
砀山县人大常委会
时间:
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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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砀山县人大成立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医疗养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医养结合”政策不明朗、操作不便利、硬件不充足、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出台配套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制定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政策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打造医养结合亮点。在目前运行的老年公寓和养老服务中心上加大财政投入,按照省卫健委、民政厅提出的申报创建“医疗结合示范项目机构”和“社区养老结合示范中心”标准,申报第四批创建试点。同时开展项目谋划,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三是多元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持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鼓励镇级(社区)卫生院设立医养结合病床,为失能和半失能的农村老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四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好职称评定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公立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激发养老从业人员的从业积极性。

五是强化行业监管力度。建立由政府、监管部门、养老护理机构共同参与的服务质量监督评估体系,进行综合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医养结合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稳步提升。(文/图 蔡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