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号)
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决定任命:
李超峰同志为砀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明和同志为砀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马 飞同志为砀山县信访局局长。
免去:
李超峰同志砀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明和同志砀山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